|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服务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准营准办 |
| 审批结果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CK,JXZWFWW,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GFT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
| 权限划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
| 行使内容 |
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含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受理、审查、决定。 |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5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其他 |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