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01MB1647674X4362036B3D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经办服务大厅A4、A5、A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00MB1887168J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4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九江共青城市医保局经办大厅142窗口
  • 窗口地址
    九江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一楼大厅(具体以实际地址为准)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
  • 电话号码
    0792-4391035
  • 咨询邮箱
    961186310@qq.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九江共青城市医保局稽核科
  • 窗口地址
    九江共青城市三中心一馆北楼9楼903室(具体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
  • 电话号码
    0792-4391561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医疗保险费退费单位申请表》办理相关医疗保险费退费业务
未达到医疗保险费退费要求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医保办函[2021]11号)医保办函[2021]11号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第十六条 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已通过医疗求助渠道享受参保缴费补贴的救助对象办理退费,需按规定退回已经享受的参保缴费补贴,根据其需要终止的参保关系所在地缴费渠道依申请完成退费。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第十七条 因重复缴费需办理退费业务的,医保和税务门应共同做好退费相关工作。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员退费按户籍地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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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退费申请表结果样本
问题退费是先向医保局申请吗?
答案不是,应该先向税务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