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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部门
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权力基本编码 001031004000
设定依据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审批业务
      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