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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 |
| 项目名称 |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001031004000 |
| 设定依据 |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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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业务
|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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